大家注意啦! 近期網上一篇文章熱傳:《2017年農村房屋新政策,據說這10類房子要被收回》 里面的內容究竟是真的還是假的?
第一類:房主去世且無繼承人的農房要回收
專家看法:正確。 如村五保戶的農房。
相關政策:符合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二條: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,歸國家所有;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,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。 第二類:非農村集體成員繼承的農房要回收
專家看法:不正確。 這種情況宅基地不可繼承予以回收,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繼承,在不修繕的前提下,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權屬于繼承人。
相關政策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》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,包括:公民的收入;公民的房屋、儲蓄和生活用品;公民的林木、牲畜和家禽;公民的文物、圖書資料;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;公民的著作權、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;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。 第三類: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房要回收
專家看法:不正確。
專家說,按現行政策,房隨地走、地隨房走,除非農民進城后自愿放棄宅基地,否則,還擁有農村房屋所有權。 第四類:建筑面積超標的農房要回收
專家看法:不正確。
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米,這個說法不正確。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規(guī)定的標準,可根據地區(qū)地勢適當調整,超出的面積予以回收。 第五類:一戶多宅的農房要回收
專家看法:目前沒有回收依據。 農村房屋實行一戶一宅原則,除非合法繼承以及正常分戶,多余的宅基地手續(xù)不合法,目前處置方法是不辦理確權登記,這主要是針對濫用職權的村干部。
相關政策: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(guī)定宅基地一戶只能申請一處,也就是說一家人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,然后在該地塊上建房,這就叫做一戶一宅。 第六類:未在宅基地規(guī)劃區(qū)內建造的農房要回收
專家看法:不準確。 專家解釋說,首先要看未在宅基地規(guī)劃區(qū)內建造的農房是否取得國土、建設部門的審批手續(xù),沒有上述手續(xù)的可視為非法占用。
相關政策: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七條規(guī)定: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,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,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。 第七類:城鎮(zhèn)居民違法購買的農村房屋要回收
專家看法:正確。 國土專家說,農村宅基地不可自由買賣,城鎮(zhèn)居民不能購買農房。 相關政策:2004年12月,國務院《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》強調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,禁止城鎮(zhèn)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。2007年12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重申城鎮(zhèn)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、農村住宅或小產權房。
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嚴格執(zhí)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》規(guī)定農村村民出賣、出租住房后,再申請宅基地的,不予批準;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、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(fā);農村的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,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。 第八類:長時間閑置導致坍塌的農房要回收
專家看法:正確。 兩年之內沒有修復的就會被回收,部分地區(qū)已經開始試點。
相關政策:1995年國家土地管理局《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(guī)定》第二十九條規(guī)定: 因原房屋拆除、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,已經變更了實際土地使用者的,經依法審核批準,可將土地使用權確定給實際土地使用者;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兩年以上仍未恢復使用的土地,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。 第九類:在空閑和荒廢宅基地翻建的農房要回收
專家看法:不準確。 不管在哪里,空閑和荒廢宅基地上都不能擅自翻蓋農房,都要經過批準,擅自翻建不合法。
相關政策:按國土資源部《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意見的通知》規(guī)定,對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利用村內空閑地、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,由村、鄉(xiāng)逐級審核,批量報縣批準后,由鄉(xiāng)逐宗落實到戶。 第十類:已經獲得農房拆遷補償和安置的農房要回收
專家看法:正確。 主要看當時安置協(xié)議,該拆拆、該回收就回收,按合同辦。
轉自:威海大眾網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