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首歌, 你我都會唱。
每一句歌詞, 每一個音節(jié), 都那么昂揚。
圖為《義勇軍進行曲》詞譜 新華社發(fā)
它是一首歌曲, 但不只是歌曲。
這歌聲, 穿過82年時光, 聽來讓人熱血沸騰。
這是我們的國家氣質, 也是我們國家的象征。
歷史的硝煙散盡, 《義勇軍進行曲》 承載著中華民族的苦難與奮進, 成為中國精神的化身。
國歌法誕生了!今年10月1日起施行
今日下午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》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,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國歌法對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、禮儀規(guī)范等作出規(guī)定,同時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唱國歌、愛國歌。法律還對侮辱國歌等行為作出處罰規(guī)定。
這將有助于規(guī)范國歌的奏唱、使用等行為,進一步捍衛(wèi)國歌的尊嚴,促使人們更加珍視對于國歌的情感。
2003年,參加當年全國人代會的河北省代表團提出了一項引人關注的議案:“關于進行國歌法立法的議案。”這來源于一位叫夏明芳的普通雜志社編輯。
他認為,國旗、國徽都有了專門的法律,國歌也應享有同等待遇,這有助于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和愛國主義精神。俄羅斯、日本等國家已經(jīng)制定頒布了國歌法。他還專門草擬了一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(建議稿)》,對國歌的性質、使用辦法提出了詳細建議。
夏明芳的建議得到了肯定和支持。按照有關規(guī)定,河北團30多位代表簽上了自己的名字,最終將夏明芳的建議制成了一份正式議案。
2014年底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曾印發(fā)《關于規(guī)范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》。
它曾是戰(zhàn)場沖鋒陷陣時的進軍號,是走向敵人刑場的從容音……我們以立法的形式,不僅僅維護一首歌,更是維護和平年代里,中華兒女共同的心底之音。
轉自:“新華社”微信公眾平臺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