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執(zhí)行無禁區(qū) 劍指“官賴”樹法威信息來源:榮成市融媒體中心
無視法院裁判文書,不肯執(zhí)行法院判決,這部分人被叫做“老賴”。這些“老賴”當中,有部分是公務員或事業(yè)單位的工作人員,又被稱作“官賴”。近日,市人民法院針對“官賴”開展了涉公職人員執(zhí)行案件清理活動,集中約談涉公職人員被執(zhí)行人,敦促其及早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,先后有23名公職人員主動履行,執(zhí)行到位標的210余萬元。 案例一: 替友人擔保但拒絕承擔責任 叢某向執(zhí)行法官解釋:“他之前對我說就是借個名字,簽個字,走個擔保形式,借款肯定不用我還,我看他廠子效益還不錯,就答應了,誰想到最后我成‘老賴’了。” 事情源起于一件擔保案件。 王某在榮成經營一家小工廠。2018年初,王某想要擴大經營,但在銀行貸款時,卻屢屢碰壁。無奈王某只能游說朋友為其擔保,叢某等擔保人在王某的“友情”攻勢下,同意為其擔保。不久,銀行貸款順利發(fā)放下來。但好景不長,由于經營不善,王某無力償還貸款,銀行將王某和叢某等擔保人一同訴至市人民法院。 法院判決后,所有被告均未主動償還貸款,銀行遂申請強制執(zhí)行。一開始,叢某等擔保人態(tài)度強硬,認為自己只是擔保人,真正的債務人都沒有還錢,為何自己要償還貸款,總是拒絕履行。為此,執(zhí)行干警將其列入失信“黑名單”,并在叢某家門前張貼執(zhí)行通知書,來往的鄰居議論紛紛。叢某十分委屈。經執(zhí)行干警耐心地釋法明理,叢某逐漸明白擔保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,主動償還了貸款,本案成功執(zhí)結。 案例二: 司法威懾治“官賴” 武某系某衛(wèi)生所職員。2017年,武某為張某做擔保,助張某成功在銀行貸款20萬元。但貸款后,張某就“銷聲匿跡”了。銀行無奈,只能將武某等擔保人訴至法院,要求擔保人償還張某的貸款。市人民法院判決武某等人應履行還款義務,但武某等人無動于衷,銀行遂申請強制執(zhí)行。 法院立案后,多次對武某進行說服教育,武某仍然“賴”著不還,市人民法院決定開展“面子攻勢”,將武某列入“失信黑名單”,并向其所在單位發(fā)送了司法建議書,建議該單位配合做好武某思想教育工作,暫緩對武某的職級晉升,敦促其履行法律義務。最終,武某迫于壓力,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。 國家公職人員是行使國家權力、執(zhí)行國家公務的主體,代表了政府機關的形象。在現實生活中,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評價,很多時候來源于身邊的黨員及公職人員的日常工作、生活表現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制度之下沒有真空,捧著鐵飯碗不代表擁有“丹書鐵券”,“官賴”更需擯棄僥幸,臨崖猛醒,自覺履行法律義務,否則,等待的不僅有輿論的圍攻,更有法律的嚴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