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州云門山生態(tài)文化旅游開發(fā)投資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9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遞交了注冊“信美青州府拜壽云山”商標的申請,后該商標于2011年9月被商標局以申請商標過于復雜,缺乏顯著特征;且“青州”是省市名稱,屬縣級以上行政區(qū)劃地名;“云門山”是山東省的風景名勝,僅僅直接表示了服務的內容和特點,均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為由駁回。北京市捷誠信通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捷誠信通)作為青州云門山生態(tài)文化旅游開發(fā)投資有限公司代理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了關于“信美青州府拜壽云山”商標的駁回復審申請。
作為本案代理人的捷誠信通接受委托后,捷誠信通資深商標代理人仔細分析申請商標文字的含義及淵源,結合代理人深厚的商標審查功底、豐富的復審經驗,確定了復審要點,明確了本次駁回復審的方向,并且指導申請人收集針對性的證據材料。